扣罰近600萬 “節能減排先進單位”邊拿補助邊偷排
伴隨近600萬元的罰單,華電集團迎來了它近期第三次“上榜”。
“對于具體的情況我們做了一些了解,會按照相關的要求去整改。”就華電東華熱電在脫硫方面的違法行為,華電集團新聞處相關負責人對新華網能源頻道表示。
實際上,早在2007年7月1日,為了促進燃煤發電企業主動落實脫硫政策,國家發改委和環保部就明確表示——對安裝脫硫改造的企業,其上網電量執行在現行上網電價基礎上給予0.015元/千瓦時的脫硫加價政策。
然而,當前脫硫電價補助的實際情況卻是,很多企業往往“一邊拿補助,一邊偷排放”。
以華電東華熱電為例,通過公開渠道可以查詢到的脫硫違法記錄,就不只局限于這一次。
在此次被扣罰583.25萬元之前,2013年,環保部在專項行動督查中發現,華電東華熱電上半年1號機組出口的二氧化硫濃度日均值累計超標和直排38天, 2號機組出口的二氧化硫濃度日均值累計超標和直排46天。對此,當年4月,包頭市環保局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華電東華熱電于2013年內完成1、2號脫硫增容改造,確保二氧化硫穩定達標排放,并于當年上半年先后4次下達行政處罰,共計罰款20萬元;此外,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當年11月29日內蒙古環保廳對華電東華熱電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4萬元,并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保證脫硫設施穩定運行,二氧化硫達標排放。
將時間再往前推一年。2012年,因在線監測系統數據弄虛作假,以及不正常使用脫硫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對華電東華熱電做出掛牌督辦、責令整改、追繳二氧化硫排污費和扣減脫硫電價款等處罰。不久之后,內蒙古環保廳也做出相關處罰決定,給予華電東華熱電10萬元的罰款。
針對華電東華熱電最近兩年頻頻暴露出的脫硫違法問題,在采訪中前述華電集團新聞處相關負責人只是強調“集團很重視”以及“會按照規定去整改”。而對于具體的整改以及華電集團下一步是否會對下屬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加以更加有效的監管,對方表示正在開會暫時不方便多做解釋。
而值得一提的是,在對外宣傳中,華電東華熱電一直號稱“我國高寒地區首家使用濕法脫硫”,并且還曾被華電集團授以“節能減排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