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內煤炭市場產能過剩的加劇、環保緊箍咒的加強,煤、電雙方在是否限制劣質煤進口上的矛盾日益突出,產生激烈爭論。爭論甚至一度影響政策層面。2013年5月國家能源局下發《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首次對進口商品煤的熱值、灰分、含硫量作出了明確限制。但征求意見過程中,各利益相關方分歧巨大,一年過去了,該《辦法》仍未正式出臺。
2013年8月30日起,海關總署還取消了進口褐煤的“零關稅”,雖然其實際效果被東盟相關協議抵消,但業內普遍認為其釋放的政策信號十分明顯。
但也有觀點認為,國內也有劣質煤,如果單純限制劣質煤進口,相當于為國內劣質煤“騰位子”。這種直接干預市場的做法,不僅無助于大氣污染治理,也不利于煤炭企業練內功。當前,中國煤企在科技、設備、管理等方面比不上發達國家,在開采成本、人工成本方面又比不上欠發達國家,如果此輪危機中不能淘汰一批、做強一批,中國煤炭行業的競爭力將越來越弱。
“是否限制劣質煤進口,涉及煤炭供給、發電成本、環保監管等多方面,關乎煤炭清潔利用、大氣污染治理、能源市場機制建設、行業乃至全社會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矛盾空前復雜、影響空前深遠,考驗著決策者的智慧和勇氣。”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梁嘉琨說。
煤炭進口政策何去何從?
在環保標準面前應當一視同仁,仍然要“用好兩種資源、兩個市場”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出臺規定,從今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和使用硫分高于0.6%、灰分高于15%的劣質煤炭,不論進口、國產。
資源利用,不能唯“出身論”。梁嘉琨認為,我國煤炭儲量雖然位居世界第三,但人均儲量卻很低,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60%左右。煤炭資源不可再生,利用好“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鼓勵優質煤炭進口,是中國煤炭工業謀求長遠發展的理性選擇。
“在環保標準面前,國內資源、國外資源應當一視同仁。要促進能源綠色轉型、推動大氣環境治理,治本之策是健全和完善商品煤質量標準,加大環保監管力度。”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政策研究室主任張宏認為,在限制劣質煤方面,要通過國家商品煤質量標準,既限制其進口,也限制國內劣質煤的開采和使用范圍,“要讓煤炭生產企業向社會提供優質清潔的商品煤,要讓煤炭消費企業主動采用清潔高效利用技術,控制污染物排放。”
劣質煤作為資源,不能簡單地等同于垃圾,重要的是如何讓劣質煤實現清潔高效利用。張宏介紹,近年來,我國褐煤產量逐年增加,如何發揮褐煤變質程度低、化學活性高的特點,通過褐煤提質、低溫干餾等技術,實現褐煤的清潔高效利用,非常重要。同時,褐煤具有熱值低、灰分高、水分高等特性,不宜長距離運輸消費。應借鑒世界主要產煤國家經驗,合理控制褐煤的消費半徑,采用先進的超低排放發電技術和煤炭轉化技術,發展褐煤坑口電廠、現代煤化工等,實現褐煤就地轉化。
“當務之急,應當盡快制定國家商品煤質量標準,規范煤炭生產、運輸、使用各個環節,從煤炭生產、消費、排放的全生命周期和市場、消費全過程,加強監管,減少污染物排放。”張宏說。據了解,作為煤炭大國,我國亟待健全和完善國家商品煤質量標準體系。“這折射出我國在煤炭資源開發利用上的粗放面貌,亟待改變。”一位資深煤炭專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