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其中重點提到“夯實監管信用基礎”。7月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中國人民銀行就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舉行新聞發布會,在發布會上,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稱,我國將于2020年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對失信企業將有聯合懲戒措施,并將建設個人以及企業法人的信用代碼制度。
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將基本建立
6月16日,國務院以國發[2014]21號文件正式印發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該綱要內容非常豐富,大體分為六個部分,包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思路、推進重點領域誠信建設、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建立實施支撐體系。
根據該綱要提出的目標,到2020年,社會信用基礎性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為基礎的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基本建成,信用監管體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務市場體系比較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發揮作用。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市場和社會滿意度大幅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經濟社會發展信用環境明顯改善,經濟社會秩序顯著好轉。
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表示,之所以制定這個《規劃綱要》,原因之一就是要通過做好頂層設計,把到2020年社會信用體系發展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進一步明確,給各地方各部門以更好的引導。同時,建立社會信用體系也是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體系的現代化的需要,對創新社會治理方式、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都非常重要,能夠起到非常重要的支撐作用。這次規劃特別針對四大領域提出了34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同時在加強誠信教育和誠信文化建設、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重大舉措。希望通過幾年的努力,使我國的社會信用水平能夠有比較好的提升,整個信用環境會有比較大的改善,形成一個不想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會環境和制度環境。
對失信企業將有聯合懲戒措施
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提出的計劃,商務領域,包括消費領域,在誠信體系建設中,都將建立懲罰性機制,對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同時保護消費者利益。
如在生產領域,將以食品、藥品、日用消費品、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為重點,加強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生產和加工環節的信用管理,建立產品質量信用信息異地和部門間共享制度。推動建立質量信用征信系統,加快完善12365產品質量投訴舉報咨詢服務平臺,建立質量誠信報告、失信黑名單披露、市場禁入和退出制度。
在流通領域,將強化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大對市場混淆行為、虛假宣傳、商業欺詐、商業詆毀、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增加企業失信成本,促進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還將規范預付消費行為。鼓勵企業擴大信用銷售,促進個人信用消費。
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表示,我國將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機制。在守信激勵上,將加大對守信行為的獎勵和表彰,各級政府部門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中也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的應用。對誠實守信的自然人和市場主體要給予一定的獎勵,包括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綠色通道等方面的激勵政策。
在懲戒上,也有多方面措施,如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的退出機制,推動各級政府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的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結合監管對象的失信類別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懲戒;如制定信用基準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完善失信信用記錄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場交易中受到制約和限制;如通過行業協會來制定行業的自律規則并監督會員遵守,對違規的失信者,按照情節輕重,對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這樣一些懲戒性的措施;如完善社會輿論的監督機制加強對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曝光。
將建立統一信用代碼制度
田錦塵透露,作為我國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一環,我國將研究建立統一的信用代碼制度。
所謂信用代碼,就是每個自然人、單位法人對應一個代碼,與其相關的信用信息都可以用這個代碼查到。田錦塵告訴記者,建立和實施統一信用代碼制度非常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如果一個自然人、法人有多個信用代碼,有多個主體標識,其信用信息就很難進行交換共享和整合,對個體的信用狀況也很難作出統一評價。根據國務院部署,公安部牽頭提出了以身份證號為基礎的公民統一代碼方案,國家發改委和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代碼方案。
與同一信用代碼相關的是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的規劃建設工作。現在我國的信用信息量非常大,但是分散在各個行業、各個部門、各個地方,如何使這些信息實現全國范圍內的整合,在全國每一個地方都能夠查到看到,迫切需要這樣共享的信息信用平臺。在社會信用體系部際聯席會議框架下,已經建立了有25個部門參與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機制。在這個機制下,又專門成立了5個工作小組,包括對信用體系建設的一些重大的專題和一些規章制度進行研究的規章研究小組;對數據采集的標準、評價的標準等進行研究的標準化小組;解決信息供求不對稱問題的需求協調小組;解決信用信息交換共享的一些共性的技術問題的信息技術小組;利用掌握的信息對失信行為依法開展聯合懲戒的聯合懲戒小組。
田錦塵同時強調,建立了統一代碼,形成了完整的信用信息,并不表明誰都可以去查這個信息,可以隨便使用這個信息。信息的使用一定要建立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首先要對個人的信用信息嚴格進行保護,能夠采集的才能夠采集,能夠查詢的才能進行查詢。二是要建立信用信息分類管理制度,比如,有一些信用信息只能由某些被授權的單位或者機關采集,其他單位和機關就不能采集;有一些信息有些人可以查詢,其他人不能查詢。通過分類分級的管理辦法,確保每個主體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使信用信息能夠得到共享。